2010年11月04日〔記者魏怡嘉、林相美/台北報導〕醫院評鑑成績墊底的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不但避開降級命運,還「訴願」成功,爭回了一千多萬的健保給付差額,爆料民眾直指衛生署故意對北市聯合醫院放水,威信盡失。衛署發文健保局查照 隨即補付;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九十六年醫院評鑑在所有區域醫院中排名第卅,成績墊底,等級僅為「合格」,依規定健保給付須從「區域醫院」降級為「地區醫院」,一年收入至少銳減二、三千萬,該院不服多次提出爭審及訴願,爭了三年後,今年六月訴願成功,衛生署隨即發文健保局「查照」,健保局接著就補付忠孝醫院一千多萬元。爆料人士形容,忠孝院區考了最後一名、卻跟前三名領同樣的獎金,如此一來誰還要遵守衛生署及健保局訂的遊戲規則?規矩是衛生署訂的,不但自己不守規矩,更坐視評鑑結果一變再變,還有執行威信可言嗎?爆料民眾批衛署威信盡失;九十六年共有三十家區域醫院參與評鑑,依規定,僅有評鑑前二十四名的醫院可依區域醫院健保給付標準給付,其餘均要降級,比照地區醫院給付。但因二十五名至二十九名均為「優等」醫院,其中包含了二家署立醫院,一旦降級,一年收入至少銳減二、三千萬。衛生署犯的第一個錯就是先自打嘴巴,將這五家「優等」醫院納入區域醫院給付,忠孝醫院由於成績僅為「合格」,不適合破例,成為「遺珠」。忠孝醫院不服,向健保局提出申覆遭駁回後,又向衛生署提出爭審亦遭駁回,最後再提訴願時竟然訴願成功,原因是訴願委員認為衛生署先破例恢復五家醫院資格,為何忠孝醫院不能?再者,醫院評鑑健保給付規定只是醫療法施行細則下的行政規則,要以此約束醫院,太過薄弱,於是決議撤銷原核定,「由健保局另為適法核定」。健保局認為茲事體大,以無其他法源可以援用為由,通知忠孝醫院暫按區域醫院給付,待全案終結再結算;忠孝醫院不滿,於是再向衛生署提爭審、訴願,這個案子一打就是三年,由於事涉敏感,歷經多任署長,一直未有進展。公文同意訴願 楊志良:不記得;今年六月,衛生署長楊志良以一紙公文同意忠孝醫院的訴願(見下圖),七月時健保局長鄭守夏休假期間,副局長黃三桂代行發文,同意補給忠孝醫院一千多萬,全案終結。忠孝院區院長黃碧桃澄清,投訴者稱忠孝院區評鑑排名卅名應是誤會,評鑑僅有區域醫院合格的結果,既然同為區域醫院,健保給付就應一樣,不該有不一樣的標準,醫院才提出申覆。離奇的是,明明公文署名是衛生署長楊志良,楊志良昨卻表示不清楚此事,這份公文並沒有到他這邊,因為分層負責的關係,有可能是下屬就代為決行了,他要再去了解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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