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標靶藥 健保給付將寬列
【2010/11/21 中央社】@一項亞洲研究發現,不抽菸卻得肺腺癌的病患,往往是表皮生長因子(EGFR)基因突變所致,針對EGFR的標靶藥療效勝過化療,台灣明年可望放寬列為第1線健保給付藥品。 中央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今天證實指出,歐盟已先將艾瑞莎(Iressa)列為肺腺癌的第1線用藥,台灣方面,衛生署跟進,健保局將邀請藥事專家討論,研擬加速列為第1線治療的給付條件,由健保全額給付,或比照化療藥物給付標準。 日前1項台灣、日本等亞洲9國的1217位肺癌病患臨床研究顯示,肺腺癌細胞中有EGFR突變的病人,一開始使用就以標靶藥物做為第1線治療,效果優於傳統化學治療,病人生活品質也比較好。 參與這項研究的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指出,歐美國家是以抽菸、性別等,作為給藥的條件;然而亞洲病患,特別是女性患者,多與抽菸無關,這項研究中,94%患者不抽菸卻罹癌,一半以上可歸諸於EGFR突變。 以EGFR為標靶的肺癌標靶藥物,計有艾瑞莎及得舒緩兩種,現行中央健保局的藥品給付規定,肺腺癌患者必須在第1線化學治療失敗或無效之後,才能以這兩種標靶藥物2選1,做為第2線或第3線治療。 成大醫院病理部分子病理科主任何中良指出,標靶藥物明年可望成為肺癌治療的第1線用藥,但前提是病人的肺癌細胞必須檢驗確認帶有EGFR突變,如此標靶治療才會有效。 李丞華說,「證據很明顯,女性、不抽菸的肺腺癌病患,使用標靶藥物的療效反應達到6成」,在放寬健保給付後,患者大約每個月省5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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