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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21, 2010

兩岸醫藥協議: 衝擊台灣傳統中藥進口 藥材價格恐漲?

製藥業利多 醫材業乾瞪眼

2010/12/22 經濟日報】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 胡經周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及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昨(21)日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雙方同意採用全球最高規格的「醫藥法規協和會(ICH)」及「醫材法規協和會(GHTF)」標準。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表示,談判結果台灣製藥產業相當有利,但對醫材產業幫助相對有限。協議明訂,兩岸對於醫藥品安全管理,包括藥品、醫材、健康食品及化妝品;雙方同意依ICHGHTF等標準進行協調,進行檢驗、查驗登記(審批)及生產管理規範;並將依照非臨床試驗管理規範(GLP)、臨床試驗管理規範(GCP)及生產管理規範(GMP)等國際標準,相互認證,縮短進入彼此市場的審查流程。翁啟惠解釋,ICH標準參考美國、歐盟及日本藥品臨床法規而制定,台灣已申請新藥臨床試驗案有45件,其中30件符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標準,若是以ICH為兩岸快速審查的標準,對台灣業者入大陸及美國市場相當有利。在國內上市櫃公司中,懷特、中天、永豐餘、杏輝、潤泰集團及三晃等公司,都有一到四項新藥符合FDA標準。相較之下,GHTF標準與美國及歐盟的醫材認證標準落差較大,但是國內醫材廠過去多數依循美、歐兩市場認證標準,未來恐將增加進入大陸市場的難度。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認為,台灣在醫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材的相關規範已與國際接軌,大陸仍有進步空間,協議簽署後,對台灣藥廠把各項產品銷往中國更有機會。至於臨床試驗,她說,初期雙方將採試點及專案方式進行,採逐步開放模式在中藥草方面,蕭美玲說,最大的進步就是未來大陸輸往台灣的中草藥,都須依照我方標準及方法檢驗,並出具官方認可的文件後才行,有效確保來台的中草藥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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