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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21, 2011

TFDA: BB霜屬彩粧而非保養品!

有關報導民眾不當使用BB霜導致眼皮受傷乙事

(TFDA發布日期2011-04-21)

BB霜之全名為Blemish Balm,譯為中文即為「遮瑕膏」,這類產品結合粉底霜及彩粧之功能,主要用途為遮瑕、修飾及潤色,儘管其中可能添加有其他萃取等成分,但保養性並非重要目的,因此BB霜係屬彩粧而非保養品,建議民眾應於白天而非睡前使用,同時使用前應先進行小範圍測試,以確認是否會發生過敏反應,並於使用後徹底卸粧清潔,以免引發刺激或過敏等症狀。化粧品如BB霜主要用以修飾容貌,而不具「調理黑眼圈」或「消除眼袋」等功能,呼籲民眾應正確使用產品,且若有肌膚問題或使用產品後發生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診治。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化粧品管理,一向均採取嚴格之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之化粧品外,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並設置為民服務電子信箱http://www.fda.gov.tw/people_mail.aspx及消保服務專線02-2787-808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衛生署所建置「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doh.gov.tw,通報專線:02-2358-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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