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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18, 2011

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監控美國藥廠國外賄絡行為

藥業新藍海 臨床試驗問題多(下)

立報2011-05-17羅氏藥廠(Roche Holding AG)執行長舒萬(Severin Schwan)前陣子走訪巴西及中國的醫院後表示,好幾年前在國外的新興市場進行藥物試驗時,確實會引起不少人擔憂,但現在已經改善許多。舒萬肯定國外的藥物臨床試驗,讓更多病患參與是好事一件,而且人種變得更多元。瑞士的羅氏藥廠是全世界最大的肺癌藥物製造者,舒萬表示:「如果我們的全球試驗中,沒有將某一部分的人給納進來,部分國家可能就會暫緩對某些藥物的同意。」人種議題在藥物測試中相當重要,科學家可藉此發現細微的基因差異,並瞭解藥物是否適合某一特定族群。阿斯特捷利康的肺癌藥物艾瑞莎(Iressa)便是一例,整體說來艾瑞莎對西方病患無效,但對亞洲人卻有效,這類的發現對於解決全球疾病問題而言相當重要。歐洲癌症學會主席克爾(David Kerr)表示,全球性的藥物試驗有助於進行不同人種之間的比對,藉由基因差異的瞭解來辨識不同的生物標記。藥廠公司之所以追求臨床試驗的全球化,主要因素可歸納成兩點:時間及金錢。在時間上,製藥產業有藥品專利到期問題,如果藥廠能減少6個月的時間在藥品發展,改將心力放在銷售時,可額外多賺取數億美元。在金錢上,藥廠在遙遠國度進行試驗的原因是為了降低成本。葛蘭素史克藥廠前執行長加尼耶(Jean-Pierre Garnier)曾在《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中進行估算,中型公司如果需要6萬名病患來進行臨床試驗,將其中半數試驗移至低成本國家(如印度及拉丁美洲)進行時,一年可省下6億美元。在印度頂級的醫療中心內,需投注1,5002,000 美元在每名病患身上;但在美國的二等醫療中心內,一個人要花費2萬美元。塔夫斯藥品開發研究中心(Tufts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Drug Development)的蓋茲(Kenneth Getz)卻有不同計算結果,他認為海外試驗約可減少一半成本,而如果在許多國家同時進行研究,成本還會再增加許多,所以藥廠的獲利情形沒有加尼耶所說的如此龐大。

藥價將加強監控  除了顧慮公眾形象及保持廠牌信譽,藥廠必須兼顧到法律問題。美國司法部加緊調查藥廠在國外是否涉及《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所禁止的賄絡行為,醫生在許多國家中屬於政府雇員,若支付給醫生的款項高出公平市價,將被視為是賄絡。英國今年7月也將引進新的《反賄賂法案》(Bribery Act),英國政府將監控海外的藥價支付金額是否合理。倫敦的歐盟藥物管理署(EMA)及華盛頓的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目前也加緊監督,避免在海外所進行的醫療試驗有遵守法規,蓋茲期待EMAFDA在今年能稽核更多試驗場所。但EMAFDA的團隊規模太小,調查行動成果將相當有限。面對成千上萬種正在進行的試驗,他們無法全面監控。在EMA負責執法及督察的史威尼(Fergus Sweeney)表示,他現在必須花費更多時間處理外國臨床測試問題,但他承認,EMAFDA所能監督到的臨床研究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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