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國際無共識 台灣還是不解禁 【2011/07/08 聯合報】正在瑞士日內瓦開會的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針對肉品瘦肉精殘留容許量沒有共識,台灣仍維持瘦肉精禁令,農委會也重申,還沒解禁前,「原則不變、立場不變」。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許天來說,CODEX會議維持傳統採「共識決」,雖然美、加與澳洲等廿六國贊成開放,但歐盟與中國等廿八國仍堅決反對,投完票仍無共識,決定延至明年七月開會再議。許天來表示,美國等貿易國一直希望台灣依科學證據訂定瘦肉精殘留容許量標準,而不是等國際組織有結論,但前提是國人是否能接受,加上國人飲食習慣和歐美不同,不能照單全收。國內是否訂定瘦肉精殘留標準?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說,CODEX未達共識,衛生署仍需視農委會是否解禁。瘦肉精在歐盟、台灣禁用,美國等多國則允許使用,自從食藥局全面檢驗進口肉品,已有數百噸美國進口肉品,因檢出瘦肉精,被擋在海關。康照洲指出,若CODEX這次訂出標準,國內就可盡快討論,並公告殘留標準,但並無共識。不過,衛生署仍會密切注意,農委會是否解禁瘦肉精培林,改為合法動物用藥,再邀專家討論國人體質對瘦肉精的健康風險。衛生署已於民國九十六年預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增列培林瘦肉精在豬、牛肉可允許殘留容許量為10ppb、豬、牛肝臟可驗出殘留標準為四十ppb,但因國內豬農抗議,至今未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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