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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14, 2011

“資深”醫師應有的權利與限制

老醫師看診手猛抖? 楊志良籲該退休了!優活健康資訊網2011-07-14   根據統計,目前登記執業的醫師中有47人已高達90歲,80歲以上的醫師更是多達582人前衛生署長良楊志良呼籲醫師執業應該有退休機制,限制醫師執業年齡不但可以維護醫療品質,又能杜絕醫師出借牌照的弊端。對此,醫師公會認為限制醫師執業年齡有違憲法賦予人民的工作權,直指楊志良「吃飽沒事幹」。楊志良又開砲!這次砲口對向台灣多達600位的80歲以上還有登記執業醫師。楊志良指出,許多高齡醫師自己身體都吃不消了,還名列健保特約醫師,繼續幫病人看病。甚至曾有一位高齡80多歲患有帕金森氏症的老醫師,寫一份病歷要花45分鐘,而且上面記載的病情、用藥幾乎一模一樣,醫療品質堪慮;還有一些南部的小診所,租用老醫師的執照再請密醫看診,老醫師形同人頭。楊志良建議,德國醫師年過67歲就不得再執業,台灣也應該限制執業醫師的年齡,以顧及醫療品質及杜絕出借醫師執照的情形。但楊志良也強調,若老醫師身心健康、體力充沛,仍可以繼續看診,這沒問題。醫師公會指出,患有嚴重疾病的老醫師不該繼續執業沒錯,但強烈反對醫師的退場機制全由年齡決定,因為根據醫師專業的科別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例如雖然外科醫師老了之後不建議再繼續執刀動手術,但卻能從旁指導、經驗傳承。醫師公會表示,現行的醫師法規定,除非違反肅清煙毒、麻醉藥品管制條例等,且判刑確定才能撤銷或廢止醫師執照;此外,有精神疾病、身心狀況異常的醫師,若經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業者,得廢止或不發給醫師執照。因此,若規定醫師執業的年齡,恐會違反憲法賦予人民的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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