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標靶藥 醫師籲納健保給付 【2011/09/30 聯合晚報】 近年,肝炎治療有長足進步,2000年起國人可自費治療B 肝、C肝;2003年健保局開始實施試辦計畫,提供健保給付,已獲成效,肝癌及肝硬化死亡率逐漸下降。長年致力於肝病預防及治療的台大臨床研究所教授陳培哲指出,這顯示政府企圖消滅國病的決心。但相較於肝炎,陳培哲指出,在肝癌治療上,儘管健保資源有限,但在評估治療效益及健保負擔能力後,或許可將合適的病患者所需的標靶治療,逐步納入給付,以符合患者殷切需求。「希望肝硬化、肝癌發生率及死亡率可以十年減半!」陳培哲指出,施打B、C肝疫苗非常重要,實際上治療更重要。我國每年新增一萬名肝癌患者,隨著治療藥物精進,應可達成目標。陳培哲說,國內每年肝癌死亡人數高達七、八千人,目前國內治療肝病準則係採用亞太肝病學會的標準,早期肝癌以外科切除及電燒為主;中期肝癌則以栓塞治療;一旦到了晚期,目前證實唯一有效的只有標靶藥物。國內每年新增萬名肝癌患者,晚期肝癌比率偏高。陳培哲指出,肝癌患者一旦發病,死亡率極高,化療藥物對於肝癌一點效果都沒有,只能倚賴標靶藥物。晚期肝癌患者平均存活期約四至六個月,臨床顯示,如果使用標靶藥物,存活期可延長至八、九個月,平均可增加三至四個月以上的存活時間。事實上,肝癌標靶藥物的降低死亡風險的比率,並不亞於治療其它癌症的標靶藥物;相較於乳癌、肺癌、大腸直腸癌,晚期肝癌的標靶藥物治療,迄今仍未能獲得健保給付。陳培哲強調,健保局、國健局近年積極投入人力及經費在肝炎防治,相信在精算成本後,考量治療效益,健保局或許可以開放肝癌的標靶藥物給付,嘉惠眾多晚期肝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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