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評論通訊社 2011-12-13 中評社台北12月13日電/台大心理系教授黃光國在台灣商報發表文章說,藍營批評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在宇昌案中涉嫌圖利自己;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與律師舉行記者會反擊:如果國民黨認為宇昌是弊案,為什麼馬政府去年還投資宇昌一點三七億元?連元龍強調,依目前興櫃市場每股卅五元計算,"國發基金"共投資四億元,股票現值十四億元以上,宇昌(現已更名中裕新藥生技)為政府賺進約十億元。 他說,依"銓敘部"函釋,"職務直接相關"事業主管機關卸任官員,才不得任職相關公司,宇昌公司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蔡英文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文章說,在我看來,綠營的這種反擊方式並沒有針對問題而發。任何一個政府的政策執行,都有其延續性。扁政府訂下的決策,若無正當理由,馬政府怎能不繼續執行?在綠營開記者會的同時,經濟會主委劉憶如表示,根據櫃買中心資料,中裕新藥上半年稅後虧損約一億零九百萬元,每股稅後虧損零點五七元。現在中裕新藥每股淨值約在四點五到五元間,興櫃參考價為三十四元,但很難估說目前每股實質多少。 客觀而言,中裕新藥實值多少,蔡英文有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都不是問題。問題的關鍵在於蔡英文以副"閣揆"身分核可極機密專簽,指示"國發基金"補助該公司,卸下公職後又成為該公司董事長;白紙黑字、親筆簽名,顯示蔡英文"前手批公文、後手要基金","自己批,自己請款",圖利自己的家族。 文章說,更清楚地說,這個案件跟蔡英文"拿十八趴,罵十八趴"一樣,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蔡女士"人品操守"的問題。蔡英文說國民黨操作宇昌案是要對她作"人格謀殺",這倒是一語中的。現在選民該問的問題是:蔡英文要拿出什麼樣的具體行動來說明:"士可殺不可辱"?說蔡家投資一年半,賣掉股權扣掉稅"才獲利一千多萬元",這話能保住蔡女士的"人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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