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12-24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鄧秀絹 協理、江佳玲 經理、林佳薇 副理、陳本源 副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鄧秀絹 協理 森源科學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壽美藥品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江佳玲 經理 壽美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森源科學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佳薇 副理 壽美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陳本源 副理 森源科學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聘任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董事全體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