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Thursday, December 15, 2011

健檢醫美受惠於 修正放寬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陸客健檢醫美 內政部修正放寬  2011/12/15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5日電)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來台進行健康檢查及醫學美容。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事務組組長李臨鳳表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後,未來醫療院所將可直接擔任陸客來台健檢或醫美的邀請單位,不僅有助開放健康檢查及醫學美容市場,也有助行政院衛生署了解掌握相關情況。除開放來台進行健檢及醫學美容,內政部表示,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親相關規定也修正放寬,放寬對象包括:來台停留6個月以上的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大陸地區人民,父母或配偶得申請來台探親。修正草案也規定,在台專案許可長期居留大陸地區人民,子女得申請來台探親;已取得外國國籍或香港、澳門居民身分的大陸配偶,或來台工作經許可停留6個月以上的大陸地區人民,父母得申請來台探親;大陸配偶因台灣配偶死亡,或離婚後取得在台設有戶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者,其親生子女及父母得申請來台探親。另外,內政部表示,考量大陸配偶親生子女在台受教權,修正條文放寬在台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可延期停留至畢業當年度831為止。修正草案也放寬大陸配偶第二次申請來台團聚,且已辦妥結婚登記者,得發給1年逐次加簽出入境許可證,使來台團聚的大陸配偶入出境更便利。

兩岸放送頭-開放來台健檢醫美 最快年底上路2011-12-16 01:22 中國時報  近年台灣美容、醫療觀光產業發展正夯,不少陸客組團來台觀摩體驗。內政部部務會報昨通過「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未來將開放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來台作健檢及醫學美容,最快可在今年底或明年初上路。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