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折扣促銷?!違藥事法最重罰500萬 東森新聞 2012-01-15 康是美和屈臣氏兩大連鎖藥妝店,現在被消保官盯上了。只要店內有未經衛生局核准的藥品廣告,或是藥品被當成商品,以標示折扣的方式促銷,讓消費者購買多於「真實需要」的藥品數量,就可能違反藥事法和消保法,最多可能開罰店家二十萬到五百萬元。打開藥妝店DM,看到有折扣就想買,不管是彩妝保養,還是保健藥品通通都有,但店家把藥品放入宣傳廣告,而且還像一般商品打出促銷價,這可就違反了藥事法。重回藥妝店,往架上一瞧,商品琳瑯滿目,實在讓人分不清哪些才是藥品,而且上面註明要諮詢藥師的,通通打上了紅色的價格標示,都有可能誘導消費者,以為有促銷,就過量消費。現在消保官已經聯繫兩大業者,未來所有的藥品廣告,都需要送衛生局審查,並加註藥品許可證字號才能登出,而且也應該儘量避免在藥品價錢標示上,標示原價和特惠價兩種不同價錢,或是用不同顏色標牌來標示,若是店家有促銷之嫌,就可能違反藥事法和消保法,吃上20到500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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