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亞智財訴訟 將獲大筆賠償金 【2012/03/01 經濟日報】 健亞生技昨(29)日宣布,日本武田藥廠控告健亞侵權求償官司案纏訟七年七個月,最終三審定讞,健亞勝訴,在今年第二季前將獲得5,000萬元訴訟賠償金。 健亞生技總經理陳正表示,這一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戲碼終於落幕,創下國內醫藥智財訴訟里程碑。 健亞指出,這場被國內醫藥喻為「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土洋官司,全程分為兩階段,從民國93年間,武田就以健亞與世育公司合作的單方藥品Vippar臨床試驗,聲請侵害武田的複方專利為由要求法院對健亞進行「假處分」。當時,台中地院裁定准許武田假處分之請求,並禁止健亞製造、販賣或推廣促銷該項產品;之後健亞與武田展開官司訴訟,開庭24次,二審於98年3月判健亞未侵權。 陳正表示,國外大廠用各項專利訴訟,拖慢競爭對手的研發、上市進度是行之有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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