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1 聯合報】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民間團體昨天表示,行政院擬打造「醫療雲」計畫,創造數兆商機,而「健保研究資料庫」也以販售健保資料牟利,這些都涉及侵犯國人隱私;民間團體要求健保局說明,法令授權來源為何?收入何去何從? 台灣人權促進會指出,健保局自1998年委託國衛院建置「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販售國人健保資料,售價從每讀取1G收費200至每張光碟片2500元不等。台灣人權促進會說,健保局今年透過中國醫藥大學網站,推出「健保加值資料庫」,販售包含原住民、戶籍等統計資料,資料身分欄雖已加密處理,仍可能侵犯個資。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孫友聯質疑,國人健康資料何等重要,卻成為政府商機;民間團體近期將提案,要求健保局在無法律授權前停止以任何形式販賣、授權健保資料庫供他人使用。 健保局企畫組科長王復中表示,目前健保資料僅供研究用,且須事前審核,不論現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尚未上路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律授權都無問題。王復中說,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得為特定目的外利用。至於事前徵得民眾同意,他認為執行上有困難,民眾同意某一研究,不見得同意另一項,難道要一一徵詢每項研究? 為確保個別資料無法辨識,王復中說,除身分證號碼會經健保局、國衛院二次加密外,若為個案數較少的資料,不只醫師、醫療院所名稱不會出現,還會把出生月日等做模糊化處理,避免被辨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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