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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10, 2012

衛署:民俗推拿正名 禁止宣傳療效

聯合新聞網 2012/06/09 衛生署宣布,市面上各式各樣以推拿為號召的招牌,今後只能用「傳統整復推拿」六個字,且不得宣稱療效,否則依醫療法開罰。【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衛生署宣布,市面上各式各樣以推拿為號召的招牌,今後只能用「傳統整復推拿」六個字,且不得宣稱療效,否則依醫療法開罰。  「治療推拿」、「民俗推拿」、「整脊整復推拿」,上班族肩頸僵硬,老人家筋骨痠痛,很多人會找整復推拿所報到。但這些招牌名稱不一,民眾往往分不清有沒有治療專業。  衛生署日前公告,這些民俗推拿所,需正名為「傳統整復推拿」,和中醫診所的「中醫傷科推拿」,是不一樣的。  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表示,傳統整復推拿,和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拔罐、外敷膏藥、生草藥或藥洗等民俗調理行為一樣,只能紓解筋骨、消除疲勞,沒有療效,所以不能宣稱醫療效能。  周道君指出,已請各地衛生局,輔導這些民俗推拿所換招牌正名。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孫茂峰表示,推拿是中醫一個治療的名詞,民俗推拿應稱為「民俗調理」。衛生署該做的是,讓中醫診所裡原有的推拿人員,可參加國家考試認證、能輔助中醫師;拿招牌做文章,不是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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