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正式上路 〔新網記者程怡綾台北特稿〕 內政部與行政院衛生署今日聯合公布,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將於101年7月11日開始實施。 內政部長李鴻源宣佈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開始實施。身心礙障者權益保障法自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後,即採用世界衛生組織(WHO)所頒布的「國際身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CIF)之精神將身心障礙鑑定內容做了些修正。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舊制的身心障礙鑑定過程中,鑑定方式原先應是身心障礙者皆須到公告的鑑定醫院進行鑑定,新制上路後身心障礙者須由身心健定公告醫院的理事、社工及特教專業輔導人員,依ICF分類進行新制鑑定工具進行鑑定。 歌手蕭煌奇以自身經驗,說明身心障礙者的不便。 李鴻源說,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今年7月11日起至民國104年7月10日止3年期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只受理新申請案、申請重新鑑定案及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註記效期者3類的申請鑑定及需求評估。對於永久有效身心障礙手冊持有者,李鴻源指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於104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0日4年間,分批依指定日期以書面通知辦理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表示,衛生署已準備好身心障礙鑑定新制的行前工作,完成了2,638位鑑定專科醫師和4,638位其他醫事人員的訓練工作,並在全國各地指定238家為身心障礙鑑定的指定醫院,其中有90家醫院可以同時辦理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兩項作業,而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效期屆滿者,亦可拿著原先領有的身心障礙手冊,直接換發新的鑑定證明,不必要再做一次鑑定,目的就是希望可以保全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李鴻源要求衛生署準備好身心障礙鑑定新制的行前工作。 歌手蕭煌奇今日也應邀以自身經驗,說明身心障礙者的不便,並以歌曲《出運啦》及《你是我的眼》,期許新制可為身心障礙朋友帶來更多便利。民眾若對即將上路的新制有任何疑問,可撥打電話至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撥打內政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另外在內政部、社會司及衛生署網站也有相關資訊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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