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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21, 2012

公民共識前提…. 同志結婚



法部:同志婚姻勿和防愛滋並論 【中央社╱台北20日電】 2012.08.20 10:15 pm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今天公開力挺同志婚姻合法化,認為有助控制愛滋病。但法務部說,同志婚姻不該和防愛滋相提並論。施文儀下午在個人臉書(facebook)以同志婚姻議題為主題,發表「每週疫詩」,寫著「人權報告落落長,同志結婚又何妨,推說社會缺共識,虛晃遠景太牽強;同性結婚應保障,忠貞伴侶才正常,愛滋性病易控制,社會福氣同志暢」。施文儀認為,同志結婚若受法律的認可,不只婚姻受到保護,同時也受到約束,愛滋病、性病也能因此獲得控制。法務部對此透過新聞稿回應,同志結婚並非防治愛滋唯一的解決方法,同志婚姻與防治愛滋不該相提並論,以免造成社會對同志婚姻的誤解。法務部說,各國對於同志結婚制度的看法見仁見智,尤其是牽涉層面廣泛,例如合法居留權或移民權、退休撫恤福利、工作權、手術及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同意權等,相關議題牽涉各部會主管法規,並非法務部主管的民法可涵括全部權利義務。法務部表示,為蒐集目前有規範同性伴侶制度的國家所涉及民法親屬及繼承相關資料,曾委託台北大學進行相關研究計畫,探討增設同性伴侶制度的必要性,並介紹德國、法國及加拿大同性伴侶制度的立法案例。研究報告雖提出採行德國同性伴侶法的立法模式,但法務部認為,這項議題應在結合公民共識的前提下,累積公民的意見以形成政策,仍有待研究,法務部正積極規劃蒐集相關資料,作為政策研議的參考。 2012/08/2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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