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鼎生技(4132) 公告返還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購股款暨利息補償方案發言時間 101/09/2417:59:34發言人 黃仕旗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8086006 主旨 : 公告返還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購股款暨利息補償方案符合條款第39款事實發生日101/09/24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9/24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年9月10日經決議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0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43348號函廢止在案。6.因應措施:對於原股東及員工已繳納之股款,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加計利息返還,應退還股款將採禁止背書記名支票郵寄退還。返還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返還金額=原繳納股款+(原繳納股款1.37%(註1)X應計息天數(註2)/365天)註1:係以101年9月10日郵局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註2:係自原繳款期限截止日起至退回日,實際退款日為101年9月28日,以普掛方式寄發禁止背書支票日期為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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