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旺:公告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2-11-06 18:45:24 壹、本公司民國10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8907號函核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二)、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三)、C802041西藥製造業。(四)、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五)、F108021西藥批發業。(六)、F208021西藥零售業(七)、F401010國際貿易業。【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Carbapenem類抗生素原料藥(1) Imipenem(2) Cilastatin(3) Meropenem(4) Ertapenem2.上述原料藥之中間體物3.生物製藥技術服務4.與前各項產品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臺幣1,800,000,000元,分為18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378,760,000元,分為137,876,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35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29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3年1月27日訂立,最近一次於民國101年6月8日修訂。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現金增資計新臺幣100,000,000元,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採溢價新臺幣27元發行,皆為記名式普通股。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規定保留10%計1,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65.27604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4.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1,478,760,000元,分為147,876,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5.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1年11月12日起至101年12月12日止。屆時逾期不繳納股款者,依證券交易法第33條之規定喪失其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八、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九、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十、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頭份分行及其總行所屬各分支機構。十一、增資股票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增資登記後30日內配發,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現金增資之認股基準日訂為101年11月11日,依法自101年11月7日起至101年11月11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尚未過戶登記者,請於101年11月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掛號郵寄者以101年11月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有認購新股之權利。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