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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10, 2013

國科會 會計彈性措施&法律諮詢


科研經費報銷適法性疑義之法律諮詢 行政院國科會在去年八月間,已經對科研經費之流用大幅放寬比例(由流入20%、流出30%改為流入流出皆50%)。在去年十月間,更放寬支用項目彈性(包括交通費、國際交流支出等)。此外,我們也要求各校加強內控,減少會計人員個人的核定責任,但增加學校的內控責任。在以上改變完成後,本會科研經費之相關規定,已大致與歐美先進國家相當。前述經費彈性措施,確實已經使教授們「買AB」的客觀必要性幾乎降到零。但是,去年十月完成的制度改變,無法補救先前教授沒有中飽私囊,但已然陷入假發票事件的無奈。為了健全研究環境,避免教授們陷在假發票事件的低氣壓中,經本會積極聯絡,有下列律師與法學教授願意提供在三週時間內(即日起至129)免費的法律諮詢(不涉及訴訟代理事務) 理律法律事務所: 吳至格律師、湯偉祥律師、賴文萍律師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黃瑞明律師、盧柏岑律師 蔡明誠教授 聯絡方式:若您需要科研經費核銷相關的法律諮詢,煩請您將姓名、職稱、服務機關、諮詢內容及聯絡方式,E-mailconsult@nsc.gov.tw ,本會將予隨機代轉上述律師,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以上是國科會提供的協助;教育部或中研院或有協助,請逕洽該兩單位。發佈日期: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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