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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16, 2013

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 高雄


自由經濟示範區 祭租稅優惠 2013-01-17 01:23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薛孟杰/台北報導】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租稅政策工具鬆綁可望有所突破!據悉,為增加海外台商進駐自由經濟示範區投資誘因,財經部會力爭台商在海外所獲配股利盈餘若匯回示範區內再投資,增僱員工,創造就業機會,可免除在最低稅負制課稅。財政部傾向同意。經建會預計下會期提出特別法送立法院審議,高雄可望成第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經建會主委尹啟銘說,各部會已有85%共識,預計下周完成跨部會協商後,將逐步對外公布自由經濟示範區全案內容。陳揆昨天在政務會談聽取經建會簡報,依據經建會所提規劃方案,包括市場開放、法規調適及行政效能提升(設單一窗口),並結合適度產業發展政策設立自由經濟示範區。自由化內涵包括土地、租稅與勞動法規調適鬆綁,將人流、物流、金流及技術暢通鬆綁,以吸引投資、增加產值、調整產業結構、創造就業並接軌國際。經建會昨天在會中力爭,為吸引海外台商進駐自由經濟示範區投資,建議海外盈餘若匯回在示範區內投資可免稅。對此,財政部傾向認定台商從海外獲配的股利,若匯回投資在自由示範區,且增聘一定比例員工,提升就業,促進投資,並創造稅收,則同意匯回部分,不納入最低稅負稅基。經濟部也認為,僅認定獲配股利,或海外盈餘匯回皆可免除在最低稅負制外,由經建會與財政部再詳談。另財政部同意,新世代自由貿易港區之貨物若流入區內,同意銷額售10%可享免營所稅優惠。至於未分配盈餘加徵10%屬兩稅合一配套,財政部並未鬆口。陳揆指示,針對稅式支出與創造就業機會的連結,可作進一步分析,顯見租稅工具配套可望有所突破。尹啟銘強調,在何種條件或前提下適用,會有具體規劃,並非所有企業均可享受。至於勞動力,產業外勞決以40%為上限,對定期契約工鬆綁態度也軟化,但何種條件可引進定期契約工,或何種狀況可適用外勞40%,盼經建會明訂清楚,定期契約工年限放寬為二年或三年再議。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表示,勞委會雖支持定期契約可適度鬆綁,但為免濫用派遣人員,壓低勞動條件,定期契約僅可放寬到一次簽3年,雇主若要延長,需先得到主管機關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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