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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20, 2013

日本醫療簽證 對日本醫院助益有限!


日本推出"醫療簽證"吸引中國人 兩年來效果不佳 20130218 09:53:48來源: 中國新聞網 據日本《中文導報》報道,為吸引以中國為主的亞洲富裕階層,作為日本"新成長戰略"的重要一環,日本內閣早在201012月就通過了新設外國人"醫療簽證"的決議,設置"醫療簽證",以增加國外患者赴日本的次數,延長在日本的停留時間。然而兩年多時間過去了,曾經高調宣傳的"醫療觀光"戰略聲音逐漸微弱,日本醫院普遍對外國人患者不感興趣。去年7月,日本厚生勞動省推出了"接收外國人患者醫療機關認證制度",半年過去僅有3家醫療機構提出申請,獲得認證的卻沒有一件。有醫院表示,"不清楚認證後對醫院有何益處。"還有醫院稱,"認證費要花60萬日元,也沒必要在醫院裏的提示板寫上外語。從診療收益來看,看不出有何好處。"日本2011年初在中國大力推廣新設立的"醫療簽證",以吸引更多中國人去日本進行治療和體檢。宣傳稱,相比之下,"醫療簽證"就有很多便利之處。首先,簽證的有效期最多可達三年,每次停留時間最長可達半年。如果確定每次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還可以在有效期限之內任意往返日本。但受"311"大地震影響,該推廣計劃一度被擱置。據悉,雖然中國也有不少患者希望到日本診療,但很多人並不是十分了解,擔心赴日後日本醫療機構沒有中文服務或者出現醫療糾紛後無法律保障,有的人嫌手續繁瑣而作罷。希望獲得"醫療簽證"的申請者,需要通過國際醫療交流協調員、旅行社等機構為其提供擔保。申請者首先要和擔保機構取得聯係,然後讓擔保機構聯係日本的醫療機構,獲得醫療機構出具的預定說明書和保證書。在申請簽證時,除了提交保證書外,還要提供能夠證明其經濟能力的材料。如果要停留90天以上,需要以申請者住院的日本醫療機構的職員或者在日本的親屬成為其代理人,從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獲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孫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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