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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y 12, 2013

台灣醫美將訂定年齡限制 !!!


醫美將設限 未成年禁削骨隆乳2013-5-10 〔記者邱宜君、林相美、楊菁菁/綜合報導〕衛生署將對高侵入性的醫美手術訂定年齡限制,禁止發育中的少男少女作削骨瘦臉或隆乳手術,以免影響身體正常發育。違法動刀的醫師不但面臨高達五十萬的罰鍰,甚至可能廢止醫師證書。台灣不少愛美民眾偏好雷射光療、打肉毒桿菌、玻尿酸或抽脂體雕整修容貌與體型,一般學生則對割雙眼皮和隆鼻較感興趣,不少醫美診所就打出學生憑證打九折的廣告,或者以「暑假變身」等字句吸引年輕人上門。

修修臉 13歲女生去隆鼻 立委王育敏指出,媒體曾報導有家長帶著十三歲女兒去做肉毒桿菌瘦臉和微晶瓷隆鼻,也有媽媽帶八歲女兒諮詢割雙眼皮和隆鼻,此現象令人擔憂。他強調,奧地利今年立法禁止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人作美容手術;義大利也明文禁止為未成年人做隆胸手術,違者罰兩萬歐元(約台幣七十八萬)、停業三個月。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昨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說,衛生署今年成立了醫學美容諮詢委員會,下半年將對各類醫美服務訂定不同的年齡限制,違規者可依醫療法處十萬元到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業處分,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至於諸如注射肉毒桿菌、微晶瓷、雷射美容、割雙眼皮等手術,雖然處置後仍有復原的可能,但對少男少女是否必要?值得商榷。王宗曦坦言,社會風氣的走向,就不是醫美諮詢委員會能掌控的。目前醫美管理分為人員資格、院所認證、廣告管理三大部分。全台至少有六百八十多家醫美醫療院所,卻只有七、八家申請加入衛生署認證,成效還待觀察;至於廣告管理部份,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指出,北市最常見醫美網路違規現象是提及「第一」、「最佳」等標榜最高級的形容詞;開罰最多的違規項目則是廣告刊登折扣促銷、優惠價格等訊息,例如買療程送機票、雷射臉部首次三九九九、單次六千、六次三萬等折扣訊息都已違法。

不能促銷 折扣廣告違法 高市衛生局科長王小星表示,醫療不能促銷,診所打出優惠廣告就違法;如果廣告上的見證者無法確認為病患本人,也是廣告不實。高雄市去年監控一百一十七家醫美診所,發現有四十七家違反規定,其中醫美廣告誇大不實有二十六件。皮膚科醫學會美容醫學委員會主委蔡仁雨表示,有些醫療技術確實需要做年齡建議,而且同樣的技術要用於「美容」、「整形重建」或「皮膚治療」?考量各不相同。他呼籲國人,有許多皮膚問題,其實只要擦藥、吃藥,就可以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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