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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21, 2014

分裝藥不給付(原瓶交付) 診所難有模糊空間!

分裝藥 明年起健保不給付2014/9/24作者:陳玲芳【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昨天宣布,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健保將不再給付分裝藥,要求所有醫療院所必須「原瓶交付」,且若發現有診所巧立名目、額外轉嫁成本給民眾,將嚴格開罰。不過,此舉引發不少醫師反彈,認為徒增民眾疑慮。民眾到皮膚科、小兒科診所看病,都曾拿過圓型塑膠盒、塑膠軟瓶的分裝軟膏、咳嗽糖漿,如此「大瓶換小瓶」的做法,在國內行之有年,較常見為皮膚科開出的各式軟膏,以及內科、家醫科、小兒科、耳鼻喉科開出的口服咳嗽糖漿等,據健保署統計,健保每年給付分裝藥的藥費約為八千九百萬元。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專門委員陳尚斌指出,醫療院所將大包裝藥品分裝成小包裝,多半是為了壓低進貨價格、節省成本,然而分裝藥品有諸多缺點,包括易造成不同藥品的交叉污染,細菌或黴菌等微生物汙染、劑量準確性也不易掌握,就連醫師、藥師、病患也都不知道藥品可存放多久,且有些藥水若分裝不均勻,濃度不一,若拿到濃度低的藥水,藥效一定不佳。陳尚斌說,目前藥廠都有依臨床實際需要,生產可用的小包裝藥品,健保都有給付,加上今年八月召集醫界、消費者、藥界及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取得共識,決定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取消給付分裝藥。他強調,健保署早自二○○八年開始鼓勵醫療診所「原瓶交付」,只要給一整條藥膏、一瓶藥水者,健保都有付,醫療院所不會虧本,應無理由反對。外界憂心醫療院所巧立名目將成本轉嫁給民眾,陳尚斌強調,健保署絕不允許,未來只要發現醫療院所在藥品部分負擔外,以「分裝費」等項目額外收費,一定嚴懲,除了扣點,最重可解除健保特約。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分裝藥品在診所極為普遍,突然取消給付,有些醫療院所可能來不及應變,應予「過渡期」並宣導,倘若診所未進小包裝藥品,應交付民眾處方箋到藥局領藥。新制上路後,不少皮膚科開業醫師擔心,原裝藥膏容量較大,民眾可能一時用不完,會自行分裝、「分享」親友共用藥膏,「亂擦」出問題。書田診所皮膚科主任醫師鄭惠文則說,只要醫師善盡「衛教」責任,應可將上述疑慮將至最低。此外,鄭惠文說,「分裝藥」的問題仍屬「枝微末節」,健保署應當關注、改善的是在其大量調降藥品價格後,不論原廠進口藥或學名藥都給付相同價格,多數中盤藥商不願高價進貨增加負擔,導致診所醫師用不到「原廠藥」,社區藥局也大缺藥。她強調,唯有比照「食安」問題,看待醫師「開藥」,才能真正創造醫病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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