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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9, 2015

器官捐贈準則 擬修正 !!!

「沒腦死不敢摘器官」 研擬放寬 20150129

柯P效應 一歲大郭姓男童家屬雖同意器官捐贈,但因未被宣判腦死,無法摘取全身唯一可用的心臟,致心臟部分壞死,無法捐心;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昨說,目前等待心臟移植的四歲以下幼童有三人,但現行規定必須判定腦死才能器捐;為擴增器官來源,已和衛福部研議訂定無心跳器捐準則,放寬無法判定腦死的重症患者也能器捐 去年底九合一大選前,藍委蘇清泉爆料台大醫院器官勸募小組疑強摘二十六名未判定腦死的傷者器官,並指當時的台北巿長候選人柯文哲也涉入,引發爭議,促使衛福部和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重新啟動擱置多年的無心跳器捐評估作業。

下月開會討論準則 李伯璋說,臨床上有些傷患因無法進行呼吸測試,不能完成腦死判定,即便本人或家屬同意器捐,醫療人員也不敢摘取器官,下月十三日將開會討論無心跳器捐準則,讓無法判定腦死的重症患者,若確定病況無法回復或改善,也准許器捐。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說,該部對修改腦死判定準則或無心跳器捐持開放立場,在家屬同意器捐下,只要符合醫學倫理且醫界有共識,都可討論。記者蔡明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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