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3-30 17:44:46 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0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830,354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208,303,54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元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之股票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該畸零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或流通在外股數,因本公司買回、轉讓庫藏股、本公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普通股或依其他法令等因素致生變動,而需調整股東配股率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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