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年06月22日 下午19:08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張世忠 董事-鄭毓仁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張世忠-----擔任 TBG INC.董事 德必碁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基亞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基亞疫苗生物製劑(股)公司董事長 溫士頓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優茂國際(股)公司董事長(2)董事:鄭毓仁-----擔任 TBG INC.董事 德必碁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張世忠、鄭毓仁。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張世忠:基亞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2)鄭毓仁: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基亞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廈門市海港區翁角西路2004號三號樓第四層之二(2)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廈門市海港區翁角西路2004號三號樓第四層之ㄧ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基亞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臨床新藥研發等。(2)德必碁生物科技(廈門)有限公司:檢驗試劑之研發、生產及批發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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