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妍:公告本公司總經理及財務主管接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年09月29日 下午19:08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事件當事人:本公司總經理韓台賢及財務協理郭如玲法院名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關文書案號:103年度偵字第3647、12122號;104年度偵字第5595、12427號2.事實發生日:104/09/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總經理韓台賢及財務協理郭如玲疑因三角貿易交易疏失,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4.處理過程:本案係對本公司總經理韓台賢及財務協理郭如玲個人提起公訴,本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司法調查結果。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將委任律師處理,本公司將待判決確定後,再依法處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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