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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19, 2015

健保署…藥品三同政策VS藥品差額負擔 ??!!

藥價砍太低廠商不做了 擬試辦差額負擔 更新時間: 2015111952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健保署砍藥價,立委憂心爆發缺藥潮!國民黨立委、醫師公會聯會理事長蘇清泉18日在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常見蜂窩性組織炎使用的第一代抗生素,健保核價從70多元被砍到17元,搞得藥廠做不下去,病人用不到藥。對此,衛福部部長蔣丙煌回應,健保署已在研議藥品差額負擔試辦計畫。蘇清泉表示,健保署藥價給付太低,他舉例第一代抗生素單價從新台幣70元砍到17元,比一瓶礦泉水便宜,口服鐵劑從5元砍到1元,砍藥價讓藥廠無法生存,不敷成本或不願意生產,醫師用不到藥,受害的是病人。蔣丙煌說,不該有缺藥情況出現,而他會督導健保署,不會讓缺藥潮發生。已請健保署了解,必要性藥品不得缺藥,今年9月已指示健保署選定部分藥品,試辦藥品差額負擔計畫,病人想用原廠藥可負擔差額;試辦若成效好,未來會逐步擴大藥品種類。◇

藥品三同政策 延至7月實施  李昀澔 2014/03/10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藥品三同』政策可暫緩3個月實施,讓醫藥界再討論。」衛福部健保署長黃三桂10日同意立委江惠貞提出的臨時提案,延後實施藥品「同成分、同品質、同價格」的三同政策,但堅持最久只能暫緩3個月,再延長恐影響健保每年調降藥價的整體作業。江惠貞並要求健保署再次召開「全國藥政會議」,凝聚醫藥界共識,避免民眾受「換藥潮」影響。健保署原定於今年4月起,「同化」超過專利期5年、健保已給付15年的同成分、同品質藥品價格,引發各界爭議;主要癥結在於儘管各廠牌藥品主成分相同,確認藥效的實驗結果也通過食管署認證,但在搭配主成分的「賦形劑」配方、原料來源、成本都不相同的情況下,部分藥商認為統一價格並不合理。另一方面,部分醫界人士擔憂某些原廠藥或進口學名藥商,會因為三同政策硬性降價,乾脆直接退出該藥品市場,造成已使用該藥物多年的患者被迫換藥;黃三桂強調,受到首波三同政策影響最鉅的「3高」等慢性疾病患者,近7成都已轉為使用國產學名藥,他並不認為會爆發嚴重的換藥潮,但既然醫藥界與消費者團體仍有疑慮,健保署願意暫緩三同,待各界獲得共識再執行。江惠貞等立委原來建議健保署將三同政策延至1041月實施,黃三桂表示,三同需搭配一年一度的整體調降藥價執行,過去都在年底時進行藥價調查,為配合新政,已從去年12月延至今年4月,若延後一整年,不僅健保作業會「卡住」,藥界也絕對無法配合作業。黃三桂解釋,就算延長半年也不符合實務,因為一旦藥價調整作業延後半年,代表未來半年內又要再度調整,健保署也不願意違背「二代健保」有關調整藥價的規定期程,因此最多只能暫緩3個月,讓藥界與醫界、民團再做好溝通。

新制健保藥價調整改革上路(1030327) 健保署發布日期:1030327日配合二代健保法的實施,衛生福利部於102102日公布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不同於已往之藥價調整方案,新出爐的藥價調整辦法規定,每2年仍應進行一次藥價調整,但如果有實施「藥費支出目標制」,則應每年檢討調整一次,全年藥費超出預先設定目標值的部分,就作為藥價調降的額度。為了使藥費支出成長在合理的範圍內,自10211日起,健保試辦「藥費支出目標制」二年。經核算102年健保藥費支付金額為新台幣1436.7億元,已超出預先設定之目標值新台幣1380.0億元,超出額度為新台幣56.7億元,依規定今(103)年應調降藥價56.7億元。健保署已於103320日公布藥價調整結果,共計調整10,947項,其中調升3,364項,調降7,583項,平均調幅約為3.9%

本次調整重點如下:

一、健保給付超過十五年之藥品,實施三同,即同成分、同品質,調整為同價格。

二、原開發廠藥價不低於學名藥品藥價、高規格量藥價不低於低規格量藥價。

三、為維持藥品之合理成本,設定調降下限價格,低於該價格即不再調降,除保留以往錠劑膠囊劑為1元;口服液劑為25元;100~500mL(不含)輸注液為22元;500mL()以上大型輸注液為25元;其他注射劑為15元。本次新增栓劑為5元,眼藥水為12元,口服鋁箔小包(顆粒劑、粉劑、懸浮劑)6元。

對於屬專利期內藥品之第一大類藥品,以及健保給付未超過十五年之第三大類藥品,新藥價將自10351日生效。另外,對於健保給付超過十五年,實施三同之第三大類藥品,為讓醫事機構及早向病患宣導說明用藥資訊,並讓病患有一段適應期,將給予三個月緩衝期,新藥價將自10371日生效。外界關心的三同政策主要是將藥品以成分別訂價,可排除同成分規格藥品有不合理的價格差異,使支付價格訂定更符合公平正義,兼顧節省健保支出。對於健保給付已超過15年的老藥,因民眾已使用多年,安全性及藥效穩定性都沒有疑問,以同成分、同品質,調整為同價格處理,可讓各醫療院所對於採購同成分且同品質之藥品具有更多的選擇性。配合衛福部推動PIC/S GMP政策,適用三同方案的藥品,分為「符合PIC/S GMP」及「非符合PIC/S GMP」二類,雖然某些原廠藥之製造廠尚未通過PIC/S GMP,上市多年後也已委託開發中國家如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印尼等國製造,但考量部分民眾對原廠藥,仍有較高之信賴感,所以即使原廠藥仍未符合PIC/S GMP,仍與PIC/S GMP歸為同類。PIC/S GMP為目前全球公認最嚴謹,且經歐美先進國家採用的製藥規範,該規範自藥品製造源頭就啟動對原物料供應、廠房設施與設備之維護及定期驗證,以及變更管制之稽查,同時更嚴格要求製程中各項防止交叉污染、防止混淆、相關軟硬體(包括人員)之一致性及有效性等生產與品質管制作業,以確保藥品可以持續穩定地製造。藥品在市場上,廠商也須同時進行全面性、周期性的品質監控與檢討,每年都須執行持續性的安定性試驗直到藥品有效期滿,以確保藥品在有效期限內仍維持應有的品質。本次藥價調整後可緩和藥費支出的成長,調整效益除可運用於支付如癌症、重大疾病、罕病、人口老化引起慢性疾病之新藥及適應範圍擴大,也可運用於調整偏低之醫療服務支付標準,使得全民共享藥價調整節餘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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