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宣告死亡 卻冒充台科大畢業當上藥廠人資 2016-03-08 14:41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邱姓男子偽造有價證券遭通緝,他潛逃,母親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邱卻冒用陳姓同學名義先後找工作,冒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畢業生,當上興櫃公司保瑞藥業的人資經理。邱藉職務對外招募「人頭新血」,再向公司請領薪酬;2014年公司查核上市櫃業務,東窗事發。士林地方法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等罪判邱1年10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5月。士院民事庭也判邱吐回398萬不當得利。邱2001年擔任大樓保全,趁幫住戶收信時侵占、變造支票,兌領十多萬現金,遭板橋地檢署通緝,他卻人間蒸發。邱母2013年向新北地院聲請宣告兒子死亡並獲裁定。2011年3月,邱冒用五專陳姓同學名義應徵希旺科技公司資深專員,但工作半年就「不幹了」,拒辦交接,希旺寄存證信函給「陳專員」,陳本人卻回應「我的身分證被盜用」。新竹市警方調查,陳稱是遭「王富民」盜用,警方請希旺指認「王富民」,公司發現並不是此人,案子不了了之。邱2013年又如法炮製,冒陳之名偽造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企管系畢業證書,謊稱有9年行政工作經驗,順利當上保瑞藥業人資經理。邱進了公司,藉職務之便浮報員工加班費,再將錢轉入自己帳戶;他又化名「王小明」到人力公司獵才,虛聘人頭員工,公司不僅支付薪資,還代繳勞、健保費用及提撥退休金。邱在身分曝光後,自行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法官認為邱損害希旺、保瑞、勞保局與健保署等單位信用與財產法益,念他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另案執行中,判宣告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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