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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24, 2016

(世基 到 浩鼎案) 科技基本法/證交法 過關 ?! 貪污治罪條例、背信罪 陸續上 !

浩鼎案 政大劉宏恩痛斥制度失靈「徹底絕念!」2016-04-2122:15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中研院浩鼎案烏煙瘴氣,如今院長翁啟惠遭檢調依貪汙罪調查,台灣最高學術聖殿被搜索,對此,外界點出中研院大問題「制度出包」,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懷疑幕僚誤導讓翁沒有利益揭露,痛斥制度失靈:「徹底絕念!」 面對浩鼎案風波延燒,對利益衝突、產學合作等相關法律有所研究的劉宏恩點出,中研院6年前就曾出過類似的包,當時的生醫所所長陳垣崇,亦因將技術轉移給由太太擔任董監事的公司,遭檢調約談,雖後來不起訴,但隔年也讓立法院催生出「科學技術基本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入利益迴避、資訊揭露規定等。劉宏恩強調:「揭露與構不構成貪汙,沒有必然關係」,但若當初翁啟惠一切按照制度化,技轉前清楚揭露女兒持股等,透過審查委員會機制,最終仍技轉給浩鼎,那就有擋箭牌,如今前段沒有做,甚至看到中研院15日記者會上,行政幕僚依舊宣稱翁未違反規定,深感6年時間虛耗,中研院再度重蹈覆轍,「徹底絕念!」劉宏恩說,美國非常多學術機構或大學,在研究者與廠商間關係的利益衝突揭露規定中,都要求成年子女持股資訊,不僅公立,私立機構也極力避免,他合理懷疑,中研院制度失靈,內規漏洞百出,技轉、行政幕僚、法律顧問等都沒解釋清楚,他認為翁啟惠個人可能有疏失,但亦可能被幕僚誤導,事實上是整個揭露審查制度都要檢討,形容中研院這次是多重因素下導致的「悲劇」。 劉宏恩認為,這次中研院事件,大家不能只看有罪無罪,就算最後翁啟惠不會被起訴,但賠上的是中研院的公信力,生物醫藥類的產學合作,更因此受到大打擊,6年前已發生過,他認為如今社會不能停留在個人疏失與檢討,要看整體制度。 劉宏恩解釋,研究人員有重要產學合作、技術轉移,可以造福人群,當初立法上便放寬,讓創作者有一定經濟誘因,例如鬆綁讓中研院、國立大學等研究者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綁住,然而,這些研究者是用公家設備促進個人研究,該技術能否直接技轉完全落入私人口袋,就需利益衝突審查,否則不論對其他研究者、其他渴求技術的公司都不公平,也要替公益性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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