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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12, 2016

(金管會) 科技事業上市櫃 檢視合理性

規範生技股 金管會研議加「警語」 2016-04-12 03:11 聯合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分享浩鼎案引發股價暴漲暴跌惹爭議,金管會決定全面檢討生技類股規範,包括:評估上市櫃條件合理性、調整集保規定、在公開說明書以「警語」強化資訊揭露、加強承銷商責任等四大方向,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金管會主委王儷玲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對於像這種「本夢比」太高的股票,投資人保護如何做得更好,金管會內部已責成專案辦理,將全面檢討現行機制。據了解,證期局上周已請櫃買中心初步蒐集相關資料,金管會昨也召開內部會議交換意見,在王儷玲指示下,將朝四大方向研議。第一,檢討集保規定。現行規定董監事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等,強制集保時間最長一年。櫃買中心及證交所可視公司虧損狀況、董監事與經營團隊持股比率等情況,個案要求延長集保時間,或擴大股票集保對象。這次將檢討,把視個案情況延長集保時間、擴大集保對象作法,直接明訂在法規上,適用所有生技股。第二,加強公開說明書的資訊揭露。浩鼎解盲爭議後,金管會已要求必須對投資人加開說明會,未來在公開說明書上也將強化相關資訊揭露,讓投資人了解。例如在公開說明書封面,以顯著的字體註明「本公司係科技事業,屬於未被要求獲利能力的上市櫃條件,請投資人特別注意」等字眼。對於新藥公司,甚至要加上「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等「警語」,以提醒投資人注意。據了解,目前櫃買對於部分個案也會作此要求,未來研議全面規範。第三,要求承銷商加強評估報告,賦予更多責任。第四,檢討現行上市櫃條件合理性。現行規定,生技公司屬於科技事業,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是屬於科技事業的證明,不需要任何獲利能力條件,就可以申請上市櫃,金管會將進一步檢視現行規定合理性。官員強調,昨天只是初步討論檢討方向,還需聽取承銷商、會計師及律師等業界意見後,才決定如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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