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昕生物:澄清萬寶週刊第1178期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2016-06-0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6/032.公司名稱: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萬寶週刊第1178期6.報導內容:萬寶週刊1178期第23頁報導:(1)...並於2011年將台灣及大陸的權利授權與東生華,由東生華在台灣進行臨床三期試驗及取得藥證後於市場銷售...。(2)...法人預估最快將於2017年上半年可取得藥證,並在完成健保核價後上市銷售,可望於2018年有完整年度貢獻,保守推測可貢獻永昕營收約1億元...。(3)...LusiNEX為永昕仿造Actemra所開發之生物相似藥,屬TNF-alpha生物製劑,用於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之二線用藥...。7.發生緣由:(1)本公司2011年正式與東生華簽署TuNEX合作開發契約,授權東生華於台灣執行第三期臨床試驗。因TuNEX細胞株授權來自上海復旦張江(股)公司,授權區域為中國大陸以外的全球市場,東生華有意將TuNEX推廣至中國大陸市場,除了取得本公司同意之外,尚須取得原始細胞株公司的授權。(2)本公司生物藥TuNEX於105年5月5日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新藥查驗登記(NDA)」,關於TuNEX研發進度請投資人以本公司105年5月5日公告之重大訊息內容為準。有關媒體對TuNEX未來營收貢獻之報導係屬法人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布任何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財務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之訊息為準。(3)LusiNEX為永昕仿造Actemra所開發之生物相似藥,屬抑制IL-6生物製劑媒體誤植為TNF-alpha生物製劑。台灣地區現有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藥物如下:(A)TNF-alpha 抑制劑:Enbrel, Humira(B)T-cell co-stimulation 抑制劑:Orencia(C)B-cell 去除治療:Rituxan(D)il-6 抑制劑:Actemra。(E)Jak抑制劑:Xeljanz根據美國免疫風濕協會的建議,當使用「疾病修飾型抗風濕藥物」DMARD(disease-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s)無效時,可以轉用生物製劑,首先會先以TNF-alpha抑制劑來進行治療,如Enbrel或Humira。當治療無效時,可轉以其他的治療途徑,如Rituxan, Actemra或是Orencia。TuNEX即屬於TNF-alpha 抑制劑,LusiNEX則屬於IL-6 抑制劑。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訊息。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新藥開發公司,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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