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欣生物 1 發言日期105/10/20 發言時間20:09:03 發言人沈秉中 發言人職稱行銷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02-77201070
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5/10/20 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 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股份,計3,000,000股由員工承購,其餘發行新股總額 之90%,計27,000,000股則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 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繳 款期、增資基準日及其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等,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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