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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25, 2016

蔡英文 全面修公司法: 資產化認定 (創新/ 技術/ 資本 )

為了產業轉型與創新 指示五大方向加速修法 蔡英文:全盤修正公司法 20161025 04:10 崔慈悌、呂雪彗/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昨(24)日指示國發會,以五大方向加速且全盤修正公司法。她說,現行公司法以大型製造業為規範原型,著重有形資產,未來修法將與我國產業轉型與創新密切相關,是帶領我國衝出既有格局的重要立法,不宜拖延。行政院表示,這次公司法全盤大修正,將鬆綁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票,讓籌資多元化,出資者可以技術或勞務入股,公司也可採用英文名稱登記,鼓勵新創公司的發展。由於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的修正範圍不要太大,以利公司治理,因此公司法這次對非公開發行公司,納入閉鎖型公司精神,包括可以訂複數特別股,不限一股一權,若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可以不強制累積投票制;給予非公開發行的小型企業更有自主彈性,採取大小企業分流管理。蔡英文上任前曾表示,公司法已不符社會現狀,必須大幅翻修。當時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睿即指出,現有公司法主要以工業社會的製造業為主,許多新創行業紛紛出現,若仍沿用舊法,不僅無法符合企業發展的需要,也讓法規窒礙難行。蔡英文總統昨天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由國發會在會中報告重要財經法規和公司法調整進度,蔡英文在會中針對修法提出五大方向:一、社會快速變遷新創產業的出現為經濟型態帶來鉅變,對行政部門業務推展與法規之調適,已形成巨大挑戰。因此政府有責任主動檢視主管法規如何因應調整。二、公司法是企業與經濟發展的基礎法制。現行公司法設計老舊,以大型製造業為規範原型,著重有形資產、偏向管制模式,組織結構僵固,造成產業轉型及創新的困難。本次全盤修正與我國產業轉型與創新密切相關,是帶領我國衝出既有格局的重要立法,不宜拖延。請相關機關積極辦理,並充分與各界溝通以凝聚改革共識。三、此次公司法的全面檢討修正最重要的目標在於讓相關的法規範趕上時代及當前經濟環境的變遷,同時也引領社會在價值觀念上的更新。未來,資本不再是發展經濟唯一的主導力量,創新與技術的養成與擁有,也是最重要的資產。希望檢討修正後的公司法,能成為創新者發展的動力,而不再是創業的障礙。四、公司法的修法不僅是條文的更新,更是思考價值的結構性改變。對此,由國發會主導的修法研議小組應納入各界意見與需求,並注意社會溝通。法案從研議、起草與立法過程都應該盡可能與社會溝通。期待這項法律有領先時代的改變,但也要注意立法的完備,執行更要注意溝通。五、財經法規之健全攸關我國經濟競爭力,請國發會持續會同各機關檢視相關法制議題,並掌握國際最新發展趨勢,積極推動財經法制改革工作。(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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