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輝藥品: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6/11/09 18:00相關個股杏輝1734 第二條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5/11/0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金龍: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李易達: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李金龍: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李易達: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李金龍獨立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除李易達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最近期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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