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醫 發言日期 105/12/28發言時間 18:05:37 發言人 王明廷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發言人電話 22251888-168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第21款事實發生日 105/12/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5/12/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高省,總經理。 (2)周臣孝,財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高省,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高省總經理:上海百笠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長寧區淮海西路666號140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企業管理諮詢、商務諮詢、會務服務、禮儀服務、企業形象策劃。【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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