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宗:本公司與台灣諾華(Novartis Taiwan)ACLASTA (骨力強)藥品經銷合約終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7/01/17第三十四條第8款1.契約或承諾終止日期:106/01/172.契約或承諾內容:諾華 ACLASTA (骨力強)藥品的行銷及經銷合約3.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瑞士諾華製藥集團)4.與公司關係:無5.終止之原因:台灣諾華將 ACLASTA (骨力強)藥品權利移轉予其他公司,諾華依合約於合約終止60日前書面通知本公司,合約終止日期為106年3月17日。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已與取得 ACLASTA (骨力強)藥品權利之公司接洽,希望繼續行銷及經銷 ACLASTA (骨力強)。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尚在評估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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