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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anuary 23, 2017

(翁启惠&浩鼎) 岛内 技转法 漏洞


翁启惠案折射岛内技转法规存漏洞来源:华广网2017-01-23 08:44:40 2017年伊始岛内学术界就爆出重大弊案。"中研院"院长翁启惠因涉嫌收受贿赂而被台湾检察机关起诉,成为"中研院"有史以来第一位被列为贪污罪被告的院长。对此,香港大公网23刊发评论指出,翁案凸显岛内科学技术转让法规存在漏洞。全文摘编如下:翁启惠曾经是台湾科学界翘楚,国际知名,拥有杰出的研究成果,被视为有能力角逐诺贝尔奖的优秀学者,如今卷入弊案,形象一落千丈,令人唏嘘不已。检方批评翁启惠不思社会与人民所托,为一己之私收贿,败坏官箴,但翁启惠则大呼冤枉。到底他是否应负有法律责任,还有待法庭审理。但翁案凸显岛内科学技术转让法规存在漏洞,更令台湾舆论担忧。翁案源于去年4月的浩鼎内线交易案。当时浩鼎公司利用翁启惠醣分子科技开发的抗乳癌新药临床试验数据不具统计显着性,而导致公司股价下跌。翁启惠极力为浩鼎技术护航,并否认拥有浩鼎股票,但媒体随后揭发翁启惠女儿曾持有浩鼎公司300万股,而且就在浩鼎公布不利消息前以较高的股价出售了股票。后来翁启惠承认是他代女儿处理股票,并声称是听取了股票经纪的建议才出售股票。但事件并没有因此告一段落,反而如雪球般越滚越滚大,后续发展更超乎了外界的想像。检方起诉翁启惠的理由并非内线交易,而是受贿。据检方的起诉书指出,翁启惠在2012年用女儿当人头,收取浩鼎生技董事长张念慈行贿300万股、市值新台币9300元的浩鼎股票,将"中研院"醣分子研究成果私相授受给浩鼎,暗中帮助研发乳癌新药,翁还出脱部分持股获利逾亿。岛内"科学技术基本法"去年修正后放宽技术转移规定,公立研究单位人员、公立学校兼行政职教师将可兼任董事等,并松绑股票处分限制,以促成研发成果扩散至产业界。由此来看,浩鼎使用中研院研究成果,本应是学术与商业机构之间的正常行为,但检方之所以起诉翁启惠,是认为翁在把研究成果转移给浩鼎的过程中有不法图利之嫌。台湾舆论也指出,"中研院"订立的"研究人员技转回馈金收取办法"不够严谨,让主事者易有谋取不当利益的灰色地带。据说,科技移转利益冲突回避处理原则中利益规避规范"二等亲内的亲属"竟不包括子女,由此也使得翁启惠在处理浩鼎股票时以女儿做人头。外,浩鼎案也折射出岛内生技公司没有产品、就可发行股票的问题,一旦产品研发失败、股价暴跌,一众散户必然损失惨重。这次浩鼎事件就让不少投资者"损手烂脚"。虽然海外也有类似做法,但只限于机构与专业投资者购入。台湾是否应修改相关规定,近来也成为岛内舆论讨论的焦点。翁案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值得台湾社会深思。有台湾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台湾政治经济伦理全面崩解的背景下,翁启惠不过是一个参与者","换了别人,在台湾这样领导阶层没有远景又率兽食人的条件下,一样会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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