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Monday, March 27, 2017

(台大論文案) 教育部高教司(李彥儀):…郭明良及楊泮池條款.. 因偽造假案發生 才意識 !!!


台大論文造假案》教育部將訂「楊泮池條款」違反學術倫理將追回學術獎項、獎金陳俐穎 20170326 17:45 風傳媒 台灣大學日前發生論文造假案震驚學術界,也重創高教界的聲譽,被解聘的台大教授郭明良曾獲教育部學術獎而捲入造假案的台大校長楊泮池也曾獲國家講座主持人及學術獎對此教育部今(26)日表示,未來會修正國家講座和學術獎設置辦法,若得獎人違反學術倫理,會在得獎前撤銷資格,若是得獎後發現,將追回證書和獎金。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此次的修正是「郭明良及楊泮池條款」,因偽造假案的發生,才會意識到國家講座和學術獎辦法的缺失,未來只要得主有發生違反學術倫理情形時,將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在專業判斷後,若經開會審查後,有32以上委員同意,就會取消資格。楊泮池曾在2002年獲學術獎2007年至2010年獲國家講座,但學審會開會完後,認為楊泮池當時送審的論文不包括這次發生爭議的論文,所以不追回國家講座主持人和學術獎。但郭明良在2008年獲得的學術獎。教育部學因送審獲獎的作品包括這次涉假論文,決定撤銷學術獎,並追回新台幣60萬元的獎金及榮譽證書。國家講座與教育部學術獎皆是國內學術研究深具代表性的殊榮,其中國家講座為期3年,每年獎助每位主持人100萬元,其中包括個人獎金及教學研究經費各50萬元;學術獎得獎人則有榮譽證書及獎金60萬元。目前國家講座已頒發20屆,共150多人得獎;學術獎則頒發60屆,有近400人獲獎。但先前發生爭議時,並沒有繳回獎金的規定。在此次的新規定中,如發現違反學術倫理、且是足以影響得獎結果的行為,若是在得獎之前發現,則應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若是在得獎之後才違反學術倫理,且情節重大,應廢止其資格,並停止撥給國家講座主持人的個人獎金,至於學術獎的部分則應追回證書及獎金。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