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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3, 2017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下 預立醫囑 (非點滴也不能用)


葉金川挺瓊瑤 籲患者是身體主人「不要醫師凌遲我」 2017-05-01 21:03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即時報導 作家瓊瑤撰文披露與子女為是否讓丈夫平鑫濤插管治療爭執,形容自己像背叛了丈夫,長文讓不少人動容,對於重病老人是否插管治療也引起熱議。中華捐血運動協會理事長葉金川在二月出版新書中寫道,「如果我沒法醒來,不要串通醫師凌遲我」、「我想活得精采、走得帥氣,不要管子,有氣切管、尿管、胃管,怕走得牽絆,停止維生治療吧!」拒絕急救也不辦告別式。葉金川說,如何走完人生最後一程,每個人選擇不同、無關對錯,家人可以建議,但患者才是身體的主人,意識清楚時預立醫囑,能決定當疾病到末期、不可逆時,自己希望如何被對待,清楚表達意志,才能減少家人意見不合的紛爭。在生命邁向最後一哩路前,患者是身體的主人,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能預立醫囑,盼求一路好走減少折磨。但當醫師判定插管後,有時維生醫療仍會上場。醫療維生工具多種,台北馬偕醫院安寧療護示範中心主任方俊凱表示,舉凡點滴、呼吸器、鼻胃管等都包含在內,以鼻胃管來說,針對患者腸胃不適能進行引流,或進食出現問題時有途徑給予養分;除非患者失能、無法吞嚥需要灌食,插管時間比較久,一般患者若情況好轉,數天內可移除。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安寧緩和病房主任周希誠解釋,若患者已預立醫囑,在「有效舒適醫療」下減輕患者不適,醫療維生仍會被執行,但有時家人不捨,希望能延續生命,盡管患者已屆末期,醫師有時仍會依家屬意願執行「時間限制內嘗試」,以兩到三天為限,執行維生醫療,密切觀察患者狀況,若插管後無效仍會移除。但方俊凱認為,維生醫療工具不同,患者雖預立醫囑,但隨疾病定義等級不同,不執行維生醫療,並非指點滴也不能用,患者預立醫囑前應規畫好日後要用哪些維生醫療項目,國內專家學者也訂定了「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手冊」,作為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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