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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15, 2017

監察院 要求 中研院 檢討改進、強化內控機制


監院反擊中研院!提出三缺失要求檢討2017-07-13 12:14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監察院日前通過彈劾涉入「浩鼎案」的前中研院長翁啟惠,上週末引來中研院院士聯名發表聲明譴責監察院「未審先判」,監察院繼以院士違反五權分立、傷害監察權駁斥後,該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通過並公布監委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勳、王美玉的調查報告,並要求中研院檢討改進、強化內控機制監察院表示,翁啟惠於任職期間,假借權力,以圖本身及他人之利益,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仉桂美等監委並具體提出中研院有三項缺失:

一、中研院放寬備忘錄條件,允許潤雅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無償到中研院學習技術,而且中研院與潤雅公司未簽署材料移轉契約,竟將中研院的研究成果醣分子無償交付潤雅公司,相關作為明顯不當。

二、翁啟惠以鄭秀珍及女兒翁郁琇名義持有3529張浩鼎公司股票,為該公司的大股東,而103年中研院與浩鼎公司簽訂「大規模酵素合成寡醣」案的專屬授權契約,翁啟惠為該專屬授權案創作人,應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的情事而未予揭露,卻明知並帶頭違反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而且中研院相關單位一無所悉,中研院的科技移轉利益揭露表對於當事人的二親等以內親屬,連孫子女、外孫子女都有明示,竟漏掉「子女」,核有未當

三、中研院辦理的法律諮詢服務採購案依據審計部查核意見及監察院調查所得,採購行政作業顯有欠妥,應予檢討。監察院表示,本案除了造成中研院崇高聲譽大幅受損外,對於政府整體形象也已嚴重斲傷,中研院當深切檢討相關機制,以符國人殷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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