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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19, 2017

東洋 經理人定義 爭論: Denis Opitz不能代表東洋簽約 ?!


東洋控告林榮錦背信案 下周進入最後言詞辯論 鉅亨網 2017/07/18生技廠東洋 (4105-TW) 控告前董座林榮錦背信案纏訟逾2年,將進入一審最後審判階段,法院預定在下周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但是否仍順利完成,讓法官進入繕寫判決書的最後階段,就要看辯方律師是否還會祭出何種訴訟策略。據了解,辯方目前所爭取的是,認定歐德甯 (Denis Opitz) 應非東洋的經理人,因此並不能代表東洋進行簽約等動作,也就沒有背信的問題及事實。辯方並舉出管理學上針對經理人的定義,表示歐德甯在談判過後,還是要將結果帶回給東洋公司確認後才能簽約,因此並不具備經理人的構成要件。另外,辯方也舉證多個證人證詞,表示相關合約並沒有送到董事會追認的要件,因此當初並沒有送到董事會。不過,對於東洋董事會曾經在 2003 年通過,合約一旦達到一定金額後,就必須送董事會,對於合約達到金額卻未送董事會等相關問題,辯方則沒有給予確切的回應。因應辯方要求,本案將在本周再開一次庭期,並預計在下周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但能不能順利完成言詞辯論,並在預定的9月上旬之前做出一審判決,外界都還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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