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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21, 2017

日本國會 通過 過勞死預防法: 預防過勞死 是 “國家義務”


日媒刊文介紹日本過勞死及預防對策 20170817 中國時報編譯/季節  國內近一年來為了勞基法、一例一休加班費以及如何減低勞工過長工時問題爭論不休,而鄰近的日本儘管勞工年平均工時比中華民國低了300小時,依然高於歐美各國,勞工工時過長的血汗問題及過勞死問題也很嚴重,16日有日本媒體刊登文章,介紹了日本的過勞死情形,並提出預防對策。日本时事通信社16日登出律師川人博的文章指出,雖然二戰後,日本制定了勞動基準法,確定了一日8小時的勞動原則。但事實上,它並沒有得到遵守。並且,戰後日本形成了包含長時間勞動在內的日式經營體系,並依靠這一體系實現了經濟快速發展,一躍成為全球屈指可數的經濟大國。川人博指出長時間勞動,一般有以下兩種手段。第一,免費加班(無薪加班)的非法途徑。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無論怎麼加班都不會被記錄在案。譬如,即便工作了12個小時,形式上也只有8小時勞動。第二,通過勞資協議(通常稱為「三六協定」),在8小時以上的長時間勞動上達成一致,使其合法化的途徑。所謂「三六協定」,是指勞資雙方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達成協議。依照現行法律,這種協議實際上令無節制的加班成為可能。按照上述兩種途徑,每月加班100個小時以上的長時間勞動現象,便在日本職場蔓延開來,並最終成為一種慣例。川人博表示,經歷了經濟快速成長的日本,在上世紀80年代成為全球屈指可數的經濟大國。日式的經營模式也受到了全世界的讚賞。然而,在2080年代後期泡沫經濟前後,「經濟大國」日本的負面開始顯露,因腦溢血、心肌梗塞等原因導致的過勞死事件接連不斷。因此,1988年日本的律師、醫生及其他專家共同協作,發起了名為 「過勞死110」的活動,開始接受市民們的相關諮詢。活動一經發起,過勞死員工的家屬們紛至遝來。進入20世紀90代,泡沫經濟崩潰,日本陷入長時間的經濟蕭條。為了應對這一經濟窘境,「存活」取代「成長」,成為了日本職場的關鍵字。企業開始強行裁減員工,對失業的擔憂及其誘發的精神壓力充斥著整個職場。為了「存活」下來,人們只得持續長時間的勞動。過度的勞累和精神壓力,導致罹患憂鬱症的勞動者日益增多,自殺人數激增。

90年代以後的過勞死,通常呈現出以下4個特徵:自殺人數增多自殺的原因除長時間的勞動之外,源於上司的職權騷擾而自殺的案例增多230歲年輕勞動者的死亡人數上升女性勞動者的過勞死概率也在增加被全球媒體廣泛報導的電通公司女員工高橋Matsuri自殺事件(高橋於201512月死亡,20169月被日本厚生勞動省於認定為勞動災害事故),完全符合上述的4個特徵。正因如此,她的死亡造成了極其巨大的衝擊,震驚了整個日本社會。

川人博指出,要瞭解日本過勞死的社會背景,就必須先理解以下3第一,自明治維新(1868年)以來,為增強國力,擺脫從屬於歐美的地位,日本在富國強兵、殖產興業的旗幟下,依靠持續的長時間勞動,完成了產業革命。二戰後,為了克服戰敗帶來的衝擊,在經濟上趕超歐美,日本形成了包含長時間勞動在內的經營體系,實現了經濟的成長。如此一來,在明治維新以後的大約150年裡,長時間的勞動成為了日本社會的慣例。因此,要改變日本的長時間勞動體系,就意味著要發起一場歷史性的改革。僅此就足以需要經營者和政府都拿出強大的勇氣和決心。第二,雖然日本戰後頒佈了新憲法,但在日本職場,人權思想並未獲得廣泛的認同,甚至還有 憲法止步於公司門前」的說法。在「會社」(公司)這個日本獨特的共同體裡,憲法的理念無法滲透其中,公司利益高於一切,個人的人權沒有得到尊重。工會組織的力量在質與量上都不夠,無法確實有效地發揮作用,改善勞動環境。第三,即便從世界範圍來看,日本的服務業對消費者和顧客可謂體貼入微,是一個非常「便利」的國家。然而,維繫這種「便利」的,卻是服務業勞動者的長時間勞動。譬如,日本的很多餐廳和零售店都是24小時營業,而要實現這一點,就必須苛求店員在深夜工作。對從清晨到深夜上門送貨的快遞行業而言,駕駛員的長時間勞動也是不可或缺的。實際上,在這類餐廳、零售店和運輸公司的從業人員中,存在著大量過勞死的案例。所以,為了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和健康,這種「便利」也需要適可而止。由於以過勞死員工家屬為中心的市民運動不斷高漲,20146日本國會全票通過並頒佈了過勞死預防對策推進法(通常稱為過勞死預防法)。在該項法律中,預防過勞死被明確規定為「國家的義務」另外,201610月日本政府首次發佈了《過勞死白皮書》。川人博認為,為了消除長時間的勞動和過勞死,今後的對策制定應從以下3個方面考慮。第一,日本的經營者應從由歷史原因形成的「長時間勞動神話」中擺脫出來,積極向德國、法國、瑞典等歐洲各國學習,下定決心,向縮短勞動時間的經營策略轉型。第二,日本政府在這一問題上應積極行動,通過修改法律法規、貫徹行政監督等途徑,適當運用國家權力,消除長時間勞動。第三,普通民眾對職場變革的參與也十分重要。可以呼籲政府及經營者尊重勞動者的人權,提供意見,並提出必要的批評。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民眾也應自我反思,考慮一下是否因為自己對服務行業的過高要求而助長了有關勞動者的過度勞動。川人博表示,為了防止過勞死的發生,關鍵是每個國民都能在上述各點的基礎上,將過勞死視為自身的問題去看待,從而能夠在全社會掀起廣泛深入的探討。(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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