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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September 1, 2017

《勞基法》規定 連續工作8小時 最多加班4小時/ 住院醫師28小時 (勞動部不接受)


醫師納《勞基法》生變?衛福部擬修《醫療法》 20170822日【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醫師原訂201991日納入《勞動基準法》恐生變。衛福部指出,日前已將「工作指引」送進勞動部,但其中一週工時80小時、連續工時最長28小時,勞動部無法接受,認為目前最長的保全業,一週工時也不過72小時,且一般正常工時為8小時、最長也僅12小時。衛福部已擬好備案,先修《醫療法》增訂「職業傷害保障」等規定,草案最快年底出爐,避免政策跳票後醫師仍無保障。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衛福部請各科醫學會研議後,初步訂出的醫師工作指引的工時,勞動部均不接受。今年8月上路的住院醫師每周80小時工時,被認為訂的太高。住院醫師已降低工時了,仍高出目前適用《勞基法》84條之1每週工時最高的保全業72小時。《勞基法》亦規定,一次連續工作的工時為8小時,最多只能加班4小時,但醫療有特殊性,以住院醫師值班為例,最低壓到28小時,勞動部也不接受。石崇良指出,降低醫師工時,相對會影響病人等待看病時間,若要把醫師每週工時再降低,還可再談,但一次連續工作最高只能12小時,醫療恐先崩盤。石崇良說,為避免政策跳票後醫師無保障,衛福部擬明年先修正《醫療法》,增訂醫師職業傷害保障、工作規則及退休制度等。當中職業傷害保障規定,會以醫師的「平均薪資」作為計算,比勞保的投保薪資計算更高,萬一因職災死亡,最高可領42個月平均薪資補償,至於醫師有沒有過勞,則由專家組成的委員會來判定。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恐生變,醫改會、醫勞盟等團體大呼「失望」。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指出,醫師納入《勞基法》除有工時規範之外,對於勞動權益有更有保障。過去基層醫師就反對修《醫療法》,衛福部如想透過修《醫療法》規範醫師工時與勞權,無疑是走回頭路。況且勞動部有勞檢人員,衛福部卻沒有。醫勞盟理事長儲寧瑋表示,如果要解決血汗醫院的問題,還是需先納入《勞基法》,改變醫師工時結構,才可能改變民眾就醫習慣,進一步有效推動分級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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