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原藥:公告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項表示反對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7/09/20 17:000 第二條第44款1.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6/09/202.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李淑敏/元大會計師事務所所長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1)香港子公司擬對外辦理增資案。(2)本公司監察人薪酬案。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1)香港子公司擬對外辦理增資案:增資應在台原藥。(2)本公司監察人薪酬案:考量公司財務狀況。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香港子公司擬對外辦理增資案及本公司監察人薪酬案兩議案暫緩討論,並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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