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 公司當日重大訊息之詳細內容 本資料由(上櫃公司) 晟德公司提供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03/28 發言時間 14:02:33 發言人 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8680分機3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07/03/28 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107/03/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財會處處長王素琦。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 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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