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 發言日期107/05/14發言時間17:12:23 發言人林秀月發言人職稱管理處處長發言人電話2655-8680分機30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第16款事實發生日107/05/14 說明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7/05/1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6/06/28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6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通過以不超過30,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 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並預計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2次辦理。因辦理期限將屆,然尚無選定符合資格之策略性投資人,故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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