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燿 發言日期 107/06/27 發言時間 14:13:32 發言人 陳加南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51103 主旨107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7/06/27說明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潘永堂/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金居開發(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川寶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00,441,943股,出席率81.62% (1)贊成權數115,837,859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7.79% (2)反對權數37,788,216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8.85% (3)無效權數0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0% (4)棄權/未投票權數46,815,868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3.35%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 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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