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 發言日期107/12/18 發言時間 發言人胡淑惠 發言人職稱管理部處長 發言人電話[02]2653-5200#220 主旨 公告基亞生技和永長欣診所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107/12/18 說明1.事實發生日:107/12/18 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細胞治療項目:自體自然殺手細胞(Magicell-NK)(2)適應症名稱: 實體癌第四期,經標準治療無效(3)目前進度: A.永長欣診所與基亞生技合作,由永長欣診所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本施行計畫之醫療機構為永長欣診所,細胞製備場所為基亞生技實驗室。B.申請流程說明: (A)行政審查:由永長欣診所申請施行細胞治療技術計畫,如經行政審查通過,再通知可進行細胞製備場所查核。(B)細胞製備場所查核:由基亞生技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細胞操作實驗室之GTP檢查認可,經查核通過可取得認可函。(C)專家審查:施行計畫需經專家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永長欣診所可取得計畫效期核定函。(D)上述步驟皆完成後,再向地方政府衛生局登記,永長欣診所即可依施行計畫對病患進行收費治療,並由基亞生技提供細胞製備服務。(4)市場現況:根據衛生福利部的癌症登記年報,台灣每年新增罹患癌症的人數約10萬人,其中癌末(第四期)患者約為2萬人。6.因應措施:後續將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揭露主管機關審查結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待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才能進行免疫細胞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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